软件系统在线免费试用名额,限时开放,立即点击参与。
发布时间:2016-02-22
2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文称,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并公开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在新修订的《草案》中,确立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和要求,涉及强制要求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内容均被修改或删除,并将“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修改为“执行药品追溯的规定”。没有了药品电子监管码,并不意味着没有了药品追溯制度。《草案》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草案》将从2月23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位不愿具名的药店负责人表示,仅在零售端取消仍为监管码留有余地。尽管监管码一事暂时画上了句号,行业和公众仍应当持续关注最新进展,谨防监管码死灰复燃。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表示,政府机关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会对社会某些主体造成直接或严重影响,一定要进行听证,并仔细进行利弊权衡。
阿里健康深度受伤?
在《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发布后,外界认为,这对拥有药品电子监管网独家运营权的阿里健康将产生巨大冲击。
据了解,阿里健康在公布的2015年半年报中介绍,公司主要从事运营中国药品行业所用的电子监管网、建设医疗服务网络及医药电子商贸业务。在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6个月财报中,公司的电子监管网业务收入为2137.1万港元,同比增长14.6%。公司称收入增长的原因是自零售药店收取入网费收入及提供增值服务收入攀升。
“在投资者看来,拥有电子监管网的运营权是阿里健康的重要优势,而失去了这一优势,阿里健康未来的发展或将受到影响”。上述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此前,阿里健康曾因外界传言国家食药监总局收回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一时间,阿里健康沦为空壳的言论甚嚣尘上。
对于此事,阿里健康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上述事件的潜在影响比外界想象的小。公司目前已经布局药品零售(药品O2O)、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平台、家庭医生、医生网络)、健康保险等,未来这才是公司发展的重点。”
阿里健康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经过10年的建设扩容改造,药品电子监管网工程于2015年下半年基本完成,此后,阿里健康一直与食药监总局共同探索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后续运维方案。目前,阿里健康与食药监总局进一步讨论该事项,并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现代企业中心东区-I区1号楼4层
咨询热线 :400-6097-886
手机:18089209225
邮箱 :dongl@xahxtm.com
企业微信
企业公众号
西安汉信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Copyright© 版权所有 陕ICP备09009115号-1